2016年5月5日 星期四

以刑逼民/ 吳怡霈女星不願賠200萬被刑法起訴

◎吳怡霈駕BMW撞人 200萬賠償破局起訴

2016-03-22  原文網址

〔記者陳恩惠、曾德蓉/台北報導〕藝人吳怡霈去年砸149萬買下暱稱「白駒」的白色BMW轎車,8月駕車返回北市內湖區住處途中,在民權東路6段違規右轉擦撞同向直行機車,造成共乘機車的廖姓及陳姓女子倒地受傷,其中陳女傷勢較重;雙方經3次調解,和解金額喬不攏,談判破局,廖、陳二女提出告訴,士林地檢署昨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吳怡霈。
車禍被起訴,吳怡霈昨日在記者會上難過哽咽。

吳怡霈昨為此緊急召開記者會,稱對於突遭起訴「有一點錯愕」,而且至今想起這場車禍都會怕,無法開車經過事發現場,希望雙方可以朝和解方向走,因她有誠意賠償,也曾進行3次調解,前2次對方要求和解金額630萬,上周是第3次調解,雖然金額降至2百萬,但因對方至今未提出醫療單據,賠償金額才無法達成共識,至於願意賠償金額底限,她在記者會中並未正面回應。

檢方起訴指出26歲廖姓女騎士的左胸、左手肘、左髖部及雙膝擦挫傷;陳女除下顎、左顴骨骨折,還有10餘顆牙齒震盪脫位,包括7顆臼齒牙根斷裂,以及頭部創傷合併腦震盪、全身及四肢多處擦傷等,但吳怡霈肇事後,向到場處理員警坦承肇事,未逃避而接受調查,符合自首條件,審酌可依自審規定減輕其刑。

此外,廖、陳2女事後由基隆市議員藍敏煌協助申請調解,藍敏煌表示,廖女傷勢較輕,向出席調解會的吳父要求精神損失、醫藥費用等共30萬元;陳女因受創重,須進行齒顎重建等手術,要求給付包括9顆植牙及預先支付分批治療、無法工作等605萬餘元。因吳女與陳女對於賠償金額的認知落差大,雙方調解破局,雖後來分別調整為求償40萬與166餘萬,仍談不攏。


◎吳怡霈開BMW撞傷人  不願賠200萬被起訴

2016-03-21 原文網址

女星吳怡霈去年8月駕駛白色BMW行經內湖民權東路撞上機車,造成機車女騎士廖女與後座陳女受傷,一度向吳怡霈要求600多萬醫藥費,雙方對和解金額沒共識,最後士林地檢署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吳怡霈,資深藝人曹西平今(22日)不禁疑問:「藝人的錢真的有那麼好賺嗎?」

吳怡霈因右轉未禮讓直行機車,造成後座陳女腦震盪與下顎骨折,還有16顆牙齒斷裂、脫位,嚴重影響咬合,昨日吳怡霈在記者會上強調,自己願意賠償,但對於和解金額認知落差太大,和解破局遭起訴。

曹西平對於吳怡霈車禍糾紛,今日在臉書發表看法,「車禍要賠600多萬…?後來又說要賠200多萬…?藝人車子100多萬…?藝人的錢真的有那麼好賺嗎?」認為藝人大多時候,並非大家看到的如此光鮮亮麗,賺到也是辛苦錢,背後心酸無人知道,「很多資深藝人安息了還湊不出喪葬費你們有看到嗎?」

曹西平認為,大家應該誠實面對車禍責任歸屬,也不應該因為對方的職業家境有所改變,需要的醫藥費或任何開銷損失,就該交給專業的醫生判斷,真的上法院,法官也不見得會判對方想要金額。

曹西平更以自身經歷為例,「上次撞我的車子司機跑到哪裡去了?藝人車子被撞了司機跑了只有自己花錢修車吃悶虧有誰知道?」認為藝人很多時候有苦難言,也不知道該怎麼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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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怡霈「時速15」撞傷女騎士 法官聽完神回...

2016/05/05 自由時報   原文網址

〔娛樂頻道/綜合報導〕藝人吳怡霈去年砸149萬買下暱稱「白駒」的白色BMW轎車,8月駕車返回北市內湖區住處途中,在民權東路6段違規右轉擦撞同向直行機車,造成共乘機車的廖姓及陳姓女子倒地受傷。因為和解金額喬不攏,談判破局,廖、陳二女提出告訴,士林地檢署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吳怡霈。

日前,士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吳怡霈淡妝素衣出庭,她的委任律師調閱卷宗發現兩車其實沒有相撞,吳怡霈敘述,她當時時速約15、20公里,在巷口70、80公尺前就已打方向燈,準備轉進巷口時,也有先看右邊後照鏡,她當時認為廖、陳兩人相載的機車距離還很遠,因此才將車頭往右彎,沒想到卻發生車禍,這些行車紀錄器都可以證明。

騎乘機車的廖女則表示,她當時車速僅約40公里,「我要直行過去的時候,她卻突然往右邊轉彎。」法官聽完雙方陳述,表示:「大家都很遵守規定,都這麼慢,卻還是發生意外,真是一個不幸的事情。」經過雙方同意後,法官將此案送交專家車禍肇責鑑定。

不過吳怡霈還是說︰「我想她們應該會需要這一筆錢,所以無論最後過失責任為何,我都希望可以賠償她們。」

<附註:因為吳怡霈不同意200萬的賠償金,已經被台灣檢查官起訴~>


◎藝人吳怡霈車禍撞人過失傷害遭起訴

2016年03月21日  中國時報  原文網址

藝人吳怡霈,去年4月買一台白色BMW新車,還在媒體上與愛駒合照,8月25日中午11時許,駕車返回內湖區民權東路住宅,行經巷弄未禮讓直行車,與廖姓、陳姓騎乘的機車發生車禍,後座20多歲陳姓女子,下顎骨折、咬合出現問題,牙齒斷裂必須整型,醫藥費超過200萬,雙方對於和解金額談不攏,機車騎士控告吳怡霈過失傷害,士林地檢署認為事證明確將吳怡霈起訴。

據了解,車禍發生後雙方多次調解,廖、陳2人提出和解金額一度高達600多萬,其中包括車禍後無法工作賺錢,必須賠償薪資,但2人實際沒有工作。

醫療費用部分,右下顎、左下顎骨骨折,牙齒斷裂必須重新植牙,每5年必須更換一次,對方要求保固20年,吳怡霈委託律師、車輛保險公司與對方談和解,雙方對於賠償金額認知落差太大,廖、陳堅持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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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申閱讀:呂秋遠/並不無辜的告訴人

✰Linda心得:
在台灣,有多少好人、敦厚的人,因為遭受「以刑法逼民法」而變為被宰割的無辜人。法律,真的是保護好人的嗎~還是讓懂得利用法律的人來作掠奪的事,逼走台灣好人。
冤案,何其多。人心,因為貪婪可以何其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