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0日 星期日

連動式債券是債券嗎?

題目: 連動式債券是債券嗎?

2010-10-10

作者:謝劍平 
現職:中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經歷:中華電信財務長兼任副總經理、兆豐金控副總經理、兆豐交銀創投董事長
出處:財務管理新觀念與本土化  P.207

2008年9月15日雷曼兄弟聲請破產,撼動全球金融市場,不僅全球金融機構須認列驚人的損失,不少台灣的投資人一覺醒來也發現自己的財產少了一大半,甚至有人傾家蕩產、家破人亡。為何雷曼兄弟倒了,台灣投資人也會跟著倒呢?過去幾年風行台灣的連動式債券應可解釋這一切慘狀。

「連動式債券不是債券嗎?為什麼會損失這麼慘重呢?」這是投資人心中最大的疑惑。

其實,連動式債券不是債券,大多結合零息債券及衍生性金融商品的操作,使其報酬率與連結的指標利率、匯率、個股或股價指數連動,商品設計琳瑯滿目,複雜程度之高有時連銷售機構或理財專員都不瞭解了,遑論一般的投資大眾。

2010年9月28日 星期二

標會造富崩盤 黃橋鎮如死城

標會造富崩盤 黃橋鎮如死城

中國時報 / 陳筑君/綜合報導 2010/09/28

跟台灣一樣,江浙廣為流行的「標會」,在江蘇泰興黃橋鎮也有上百年歷史,但前年起,當地把標會視為致富捷徑,會頭以會養會,甚至出現高利貸。變質後,今年七月傳出會頭拐款潛逃,八月當局以「非法吸資」逮捕大會頭,爆發的崩盤潮導致大批投資人血本無歸,逾十人以上自殺,黃橋鎮瞬間宛若死城。

2010年9月19日 星期日

文章:有一種女人嫁給誰都幸福

LINDA心得:

以下這篇文章,我有些許額外的看法。但不損及這篇文章所表達的意義。

有些女人,一開始嫁給男人,不是因為愛情或仁慈,是因為期待從男人身上獲得回報,要找個「飯票」,為自己的生活找張「飯票保險」。
在男人還沒有確定她就是他的真愛時,女人就會逼著男人娶她,尤其這個男人又是名校第一名畢業、大型企業上班。
而剛好,這個男人勤奮工作,日後真的飛黃騰達,而女人從此「高枕無憂」坐擁印鈔機,把男人當搖錢樹使用一輩子。

這樣的女人最明顯的特徵,就是不願主動孝順公婆與沒有慈悲心;生活凡事勢利向錢看,若教導子女亦如此,將非常可悲。
對公婆,表面上她不忤逆不說話也不願多做,因為啥事都不做就不算犯錯,甚至表現得非常無能與柔弱凡事須要男人保護照顧。她當然有能力多關心付出一點,她從不主動。

自從註冊了一個飯票後,即使工作也純是打發時間及累積個人私房錢,因為所有稅金帳單/房貸/車貸/教育費都是老公付的。她是個幸福的少奶奶,她可以主動幫助社會很多事,因為她根本不須要工作辛苦賺錢,但她更愛每天待在她的豪宅享受人生。

2010年9月16日 星期四

文賞:買房讓女孩從容地生活

文賞:買房讓女孩從容地生活

2010/02/12 
石家莊的個人投資者任凱傲為《華爾街日報》中文網 "我的買房/租房記" 征文撰稿

我從參加工作到結婚這幾年,從住筒子樓、租房到擁有自己的房子,再到與男友一起買了大套公寓,都是一個個平凡的小故事。但我體會到買房是為了讓自己變得從容,單身女孩要懂得投資自己。

我們這一代人的很多女性愛看亦舒的作品。從她的書裡我們學會了女人一定要有自己的生活,只有經濟獨立,思想獨立,在現在的社會才能做到人格獨立,才能驕傲地與男人一起生活在這個社會上。我的經歷或許沒什麼深刻的辛酸苦辣,可是當真正沉靜下來回想的時候,也有自己長大了的感覺。

2010年8月25日 星期三

私銀登台攬客開戶 將禁止

私銀登台攬客開戶 將禁止

2010-08-25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私人銀行瞄準台灣高資產客戶主動來台攬客,金管會24日表示,若有人檢舉,將移送法辦;外銀海外總行或聯行派員來台招攬存款開戶也在金管會禁止之列。

私人銀行開戶門檻至少100萬美元(約新台幣3,200萬元)以上。金管會調查發現,有客戶在海外私人銀行開戶且購買投資商品,虧了四、五十萬美元,引發投資糾紛。

由於台灣有錢人不少,這幾年私人銀行大舉來台爭取客戶,市場也傳言有外銀介紹客戶到海外開戶、購買海外金融商品。

金管會指出,海外金融機構未經我國法律認許,不受我方政府管轄,金管會實際上也管不到。且民眾在海外金融機構的存款,不在存款保險保障範圍,為了保護存款人及合法營業金融機構,禁止海外金融機構直接派員來台招攬客戶開立海外存款帳戶。

金管會表示,近來有海外銀行或在台分行行員,違規在台招攬客戶開立海外帳戶,已違反銀行法第29條規定,金管會已將特定行為人移送法辦。

金管會昨天發布「外國銀行在台分行接受客戶要求提供其總行或指定分行存款帳戶開戶資訊應注意事項」修正案,重點是要求外銀在台分行不得提供場所、分行行員,協助海外聯行或其他機構人員來台協助客戶開戶;外銀在台分行員工,也不得與海外機構簽訂工作契約。

金管會要求,外銀在台分行應轉知總行稽核主管,注意督導所管轄海外聯行或其他單位,不得派員來台招攬存款開戶;外銀總行應出具書面承諾,建立有效內部管控措施,確保在我國境內外所有分支機構或關係企業不違反台灣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