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31日 星期五

【反社會人格】新創奇才為何會踏上詐騙歧途?

【反社會人格】新創奇才為何會踏上詐騙歧途?

2019/05/28  作者:蕭瑟寡人  原文網址

敝人過去曾與一位創業家短暫合作過,其所作所為讓敝人著實上了一課。對方是一位看起來憨厚老實,而且講話充滿自信與魅力的年輕創業家,第一次創業透過自己的好口才,很快地便集資千萬新台幣,投資人中不乏商界名流。


而敝人與其共事時,才逐漸發現,這位創業家會利用顧問外包的機會將公司資金掏到自己在外的另外一家公司。在面對投資人時,報告的財務數字、營運狀況跟現實差距之大,基本上可以說是欺瞞投資人了。短期合作後,在發現這位創業家有假借洽公名義去上酒店、「帶出場」,在公司鳥事不斷的情況下,敝人離開了這團隊。

而莫約一年多前,從過去同事口中得知,該公司總共融資約兩億新台幣,而在創辦人管理疏失下產品難產、產品上市後又噓聲不斷。最後,創辦人在跟投資人鬧翻的情況下才將公司股份賤價出清,結束了這場鬧劇。而不久前敝人再次遇上這位創業家,其仍一副事不關己的姿態,教人匪夷所思。

回想當時合作的情況,一人很難想像:一位看上去如此得體、知書達禮的年輕創業家,竟然會做出這麼多有違道德倫理的事情。

自己也算是經一事長一智。而經過多年觀察,敝人發現,這類的反社會創業家人格雖然不是多數,但是也絕不罕見。

站上風口上
小米的雷軍曾說過「站在風口上,豬都會飛」。但是,這風口指的到底是甚麼?在中國,這隱喻著國家核心高層的背書與默許。在美國,這或許意味著獲得資本家與消費者的信任。

過去四年,美國的新創界發生了兩起駭然聽聞的大型詐欺案。第一就是現在許多人耳熟能詳的Theranos,第二是台灣比較少聽說的Fyre Media。(註:後者Netflix上有紀錄片,可以參考看看。)

Theranos的故事很多人應該都已經聽過了。簡單而言就是一位年輕的創業家伊莉莎白.福爾摩斯(Elizabeth Holmes)自史丹佛輟學創立了一家堪稱能用從手指上採集的極少量血液,和一台桌上型的機器來進行上百種血液測驗。Theranos前後經歷多輪集資超過十四億美金,更被許多美國知名投資人和政治人物譽為這世代最年輕有為的天才創業家之一。Theranos估值最高點時曾高達九十億美金(兩千七百億新台幣)。

然而,隨著產品面對的質疑聲浪越來越大,公司內部開始公布偽造的測驗結果,最後引發美國聯邦各單位介入調查,其中包括美國證卷委員會的民事調查以及聯邦調查局(FBI)的刑事調查。如今,伊莉莎白已經被美國聯邦正式起訴,若定罪將面臨二十年的牢役。伊莉莎白將在2019年7月8日於聖荷西市受審。

而另外大家比較少聽到的Fyre Media,是由比利.麥克法蘭(Billy McFarland)跟美國知名嘻哈歌手Ja Rule共同創辦的新創公司。比利19歲就創辦了社交網路公司Spling,其好口才與絕頂聰明很快地受到投資人矚目。當時Fyre Media向大眾行銷Fyre Festival,對外聲稱是世界最豪華的音樂祭:客人將在巴哈馬私人島嶼上的豪華別墅和私人遊艇上開趴,一張票要價至少數千美金(但最後多五百到兩千元美金之間售出)。當時宣傳影片邀請到世界名模以及網紅到巴哈馬拍攝,並透過Instagram網紅行銷,即時成了流行界、音樂界與科技界的熱門話題。Fyre Media前後總共籌資超過兩千六百萬美金(約七億八千萬新台幣)。

然而,Fyre Festival從發表到開辦只有不到六個月的時間籌備,團隊實際上到了兩個月前才開始籌備,期間共同創辦人更是揮金如土地過著糜爛的生活。該音樂祭不但沒有達到其「豪華」的規格,會場上連照明、網路、飲水、汙水處理等設施都沒有備妥,一場盛會轉眼間成了難民營。事後,美國聯邦調查局介入調查,發現創辦人比利對外釋出許多虛造數字創造公司的經營榮景,意圖欺騙多名投資人與數千名消費者。當法務部介入調查時,比利更對其部分員工進行關說,嚇阻其與聯邦探員合作。比利終於在2018年三月認罪,判刑六年,如今已入獄服役。

兩位當時被美國上流社會認定是明日之星的創業家,為何會犯下如此嚴重的多項詐欺罪行?

創業勝利組公式
開公司本來的目標就是要為股東創造利潤,這是再單純不過的初衷。但是隨著科技新創的高估值引出的「紙上富貴」潮流,使一些創業家開始迷失自我。

科技新創瘋潮整體而言其實帶出了兩大陋習:

首先,就是過度講究Pitch與籌資的重要性。對於一家企業來說,點子只是事業的一小層面,真正的挑戰在於執行力。 跟投資人哈拉拿錢在創業的路上只是暖身,但是在迷失自我的創業家眼裡,這就是勝利 。

第二大陋習,就是過度崇拜少數的「天才神童」案例。世界上大多數的創舉,如愛迪生所述,靠的是努力而不是天分。所謂的天才神童,通常掌握的只是技術能力、社交能力等部分技能,而商業成功所需的各項人格特質,還是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歷練才能夠養成。 新創界過度神化年輕的天才,對其百依百順,反而造就了更具破壞力、目中無人的傲慢人格 。

而在這兩種文化陋習的作用力下,一些年輕創業家的世界觀和開始扭曲變質。

年少輕狂與利慾薰心
新創奇才走上詐騙之路,通常都有某種規律可循。

這些年輕創業家有著強烈的好勝心並充滿了慾望。以伊莉莎白與比利為例,將自己凸顯為上流社會的一份子,似乎比自己的事業更重要。在籌資成功後、公司才開始營運、產品都尚未上市,創辦人已經開始在搭私人專機去開會。比利當時在紐約以Maserati代步,並且入住月租超過兩萬美金(六十萬新台幣)的曼哈頓閣樓;而伊莉莎白則是有多位司機,還有保鑣隨行。讓人懷疑,一家離獲利還很遠的公司的創辦人,有需要搞到這樣的陣仗嗎?反觀美國十九世紀首富約翰洛克斐勒,還自己去搭地鐵上班。

當然這種現象只是冰山一角。在台北,那種剛籌到錢就開趴、到信義區租高級商辦,還沒賺錢就揮金如土的案例,並不少見。

當這些創辦人嘗到了甜頭後,發現圈錢、花錢竟然如此容易,慢慢就越來越大膽。

接著,有些創辦人的個人消費習慣開始受人質疑,甚至有中飽私囊的嫌疑。先前提到比利以一位創業家的身分竟然有錢租閣樓和買超跑,開始令人懷疑公司的財務管理是有嚴重疏失的。而比較難以查證的,通常就是「喝花酒」。以台灣而言,年輕創業家假借辦公名義去上酒店,也是時有所聞。

至此,這些創業家的行徑離正常的商業行為是越來越遙遠。

是否認賠退出?
大家也可以稍微估算一下,即使籌足上億新台幣的資本,如果照這種辦公室裝潢、個人行頭和糜爛生活的套路走下去,不用到一年的時間,公司的財務就會出現警訊了。

通常遇上這種事情,投資人通常都是被蒙在鼓裡。此時,創業家如果認錯,或許還有退路。而如果此時東窗事發,通常在美國,投資人也是摸摸鼻子認賠,只能自認倒楣看走眼。

原因在於至此,籌資的過程和公司經營都尚未有明顯的違法行為,創辦人的行為只能算是有違商業道德。

但通常在這個時候,這些創辦人的好勝心說話了。

「 媽的,我是天才神童耶。 」

在短短幾年內突然被產業界捧為明日之星的小毛頭,自然不可能會承認自己這段時間來過得糜爛生活、在上流社會打滾的時光都是假象。於是創業家在情急之下,開始假造數據、假造產品規格、假造銷售數字,來騙取更多資金來填補之前的坑。

**同時,創辦人亦沒有覺悟,拿到這筆後續資金,反而讓創業家以為自己可以對投資人予取予求,故得寸進尺,糜爛的生活和欺騙投資人的行為自然變本加厲。 **

原本只是商業道德問題和管理疏失,慢慢升級成為民事詐欺罪,而當詐騙到了一定規模,更升級成為刑事案件。而不管是Theranos還是Fyre Festival,當事情受到美國聯邦法務部的關注時,創辦人更轉向恐嚇手下同事不得為檢調機關作證,反而又增添一條恐嚇證人的刑事罪名。

總而言之,一開始,大家都只是年少輕狂的小毛頭。但是被過度吹捧後,創業家利慾薰心無法自拔,天才神童人格一步一步地變質變惡,一直到墮落到無法挽回的地步。

反社會人格
很多人或許看到這邊,會覺得「大家怎麼這麼笨啊,這些人馬腳如此明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吧?」

事實真的不是如此。敝人也是自己經歷過類似的合作關係,才理解到事實真相:這類走上詐騙之路的「新創奇才」,其實擁有一種相當恐怖的反社會人格。這些人平時看起來平易近人、誠實憨厚而且充滿自信與領袖魅力。 絕大多數人碰上這些創業家,都會有良好的第一印象,慢慢地就被他們說服了 。

但是,這些人其實心裡冷血無比。所謂的反社會人格,粗略而言,是一種缺乏(甚至完全沒有)同理心、羞恥心和道德感的人格特質。這在沒有經歷過的人聽了覺得是笑話,但是一旦跟這種人相處過、共事過,你才能體會這種人格的駭人之處。

這種人對於傷害他人完全沒有罪惡感,所以不要說是欺騙投資人、資遣員工、欺騙消費者這些行徑,就算搞到有人家破人亡或是跳樓自殺,他還是一點悔意都沒有。

而很不幸地,這種人格在商界層出不窮,而在紙醉金迷的創投世界中,這種人更是這種遊戲的箇中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