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6日 星期五

洗錢-盧伯賢64億賭資藏香港 法部追討5年無功


盧伯賢64億賭資藏香港 法部追討5年無功

工商時報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2013年04月25日

7年前,檢警破獲六合彩總組盧伯賢網路簽賭案,盧伯賢將賭資兩億美元(約新台幣64億)匯存進中國信託商銀香港分行等3家銀行,案發後遭香港政府查扣,但法務部5年來追討無功,迄今仍無任何具體進展。

2006年間,嘉義地檢署破獲兩岸三地最大六合彩總組頭盧伯賢跨國洗錢及網路簽賭案,當時查悉盧的犯罪所得高達新台幣86億元,唯其中高達64億元,已被盧伯賢提前匯存進包括中國信託商銀在內的台灣3家銀行的香港分行,本案堪稱為我國治安史上最大宗的洗錢案。

2008年1月31日,盧伯賢經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二審定讞,判處有期徒刑4年減刑為2年,刑後強制工作3年。盧入獄不到1年就獲假釋,隨後到泰源技能訓練所的保安處分,因表現良好,已在2011年間出獄。

法務部政次陳明堂說,香港並沒有與我國簽署司法互助協定,而我國又非國際公約的會員國,加上我國目前也沒有專法,可供我方與外國洽商進行犯罪所得分享的機制。但,法務部並沒有放棄繼續追討盧伯盧的犯罪所得一事。

根據香港聯合財富情報局資料指出,幾年前美國請香港幫忙查扣國際毒販1億美元,後來分享給香港方面300萬美元,顯示香港曾有按國際洗錢分享慣例與他國執行犯罪所得分享的前例。

官員指出,其實盧伯賢另在美國一家銀行藏有750萬美元,約折新台幣2億6千萬元,法務部向美國請求查扣這筆錢,台美雙方將來可望透過國際分享慣例處理。

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陳守煌,他在法務部政次任內曾親筆寫信給香港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就台港間洽商洗錢防制問題進行協商,但未獲具體回應,法務部有官員認為我國政府應從更多與香港政府往來的事務上,尋找更多令港府不得不與我方談判的籌碼。

香港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由於兩岸業已有司法互助機制,未來可能尋與大陸司法機關洽商過程中提出盧伯賢案的分享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