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綜合醫院李醫師3300萬元賠償案,纏訟10年,更一審高民改判500萬元!
<醫界反彈>
日期:2015/04/13 資訊來源/醫界同盟FB
本案發生於94年,當時病人先發生車禍致腦部受損,由李醫師動血腫清除手術救回一命。嗣後狀況變差,乃向醫院及醫師求償。
本案最令人難接受者,在於:病人之前車禍受到的初級損傷,在第一,二審竟皆判決醫師和車禍肇事者成立共同侵權行為!而因病人只向醫院醫師求償,故3300萬均由他們負責!
幸於上訴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始改判:「足見上訴人等之醫療行為係於病人已因車禍撞擊,腦部受有前揭損傷後才介入…」,故判決醫師僅需對後續的疏失賠償。又因病人於103年12月死亡,故其喪失勞動能力和看護費減少大部分,金額方降至500萬。然判決仍有爭議:
1.本案三次鑑定報告,第二次對醫師最不利。其中,為何車禍肇事者之責任為40%?醫師為60%?亦未見其判定標準。已有不妥;
2.復因3次鑑定,或認瞳孔大小為監測標準,或認不是,已互有矛盾,而本次聲請第四次鑑定時,法院以:前三次每次鑑定,均係經長期,嚴謹的鑑定流程為由,認無再次鑑定或請被告醫師等專家證人到院說明之必要。
然而:鑑定時間很長,往往只是因醫審會案件很多,並不就是嚴謹。
◎醫判賠3341萬 神經外科強烈反彈
2014-09-23 原文網址 自由時報報導網址
多年前收治「人球案」邱小妹聲名大噪的梧棲童綜合醫院神經外科主治醫師李明鍾,因為七年前一件車禍意外重創病患醫療糾紛,日前被台中高分院宣判醫院及李明鍾等3名醫師要連帶賠償3341萬元。判決一出震撼醫界,神經外科醫學界強烈反彈,明天要召開記者會,集體為李明鍾發聲平反。
中華民國神經外科醫學會理事長、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神經精神醫學中心副院長林欣榮對此相當感慨,認為一件救人的好事,最後卻演變成「殺人」事件,如果神經外科醫學會不對外說明事件始末,他擔心未來外科醫師將不敢貿然救人,以免惹禍上身,國人醫療權益也將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