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兩國就破產銀行清算機制提出聯合方案
2013年 05月 31日
德國與法國週四就如何處理歐元區破產銀行提出了聯合方案﹐將要求各國主管機構與私營部門至少在短期內擔負起清算破產銀行的主要責任。
上述方案將消除在短期內更改歐盟(European Union)條約的必要性﹐但也將推遲歐元區共擔銀行業危機應對成本的時間。相關提議是在法國總統奧朗德(Francois Hollande)與德國總理默克爾(Angela Merkel)於巴黎舉行的會議上出爐的。
在聯合發佈的文件中﹐兩位領導人直接談到了困擾歐元區的一個最棘手難題﹕當一家銀行需要重組或清算時﹐應當由誰來負責開展工作﹐相關工作的成本又應由誰來埋單﹖
德國似乎在短期內贏得了一些讓步﹐這對默克爾今年9月的大選具有重要性。
兩位領導人在文件中稱﹐歐元區破產銀行的新清算機制應該基於一個委員會的決定﹐該委員會應由各國的國家清算機構參與。
至關重要的一點是﹐文件稱此類清算行動應該由“國家私營擔保安排”來提供資金﹐而不是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等機構所呼籲的單一清算基金。
如果由銀行出資組建的國家基金耗盡資金﹐各國政府可以向歐洲穩定機制(European Stability Mechanism, 簡稱ESM)尋求幫助﹐方法可以是申請貸款﹐或是利用ESM資金直接對重組後的金融機構提供再融資。
來自歐元區兩個最大經濟體的上述聲明將給歐盟委員會帶來壓力。歐盟委員會預計將在下個月就單一清算機制(Single Resolution Mechanism)提出建議。
不過德國似乎做出了中長期內的一項重要讓步。文件稱﹐未來可以探尋整合單一清算機制與ESM的可能性﹐從而首次提到了對歐元區銀行業重組提供聯合融資的問題。
文件還稱﹐應推遲達成ESM直接支持受困銀行相關機制最終協議的時間。這表明對於在大選前動用國家資金來救助其他歐洲國家的銀行﹐柏林是感到非常顧慮的。根據歐盟領導人去年12月設定的截止日期﹐相關機制的要點應在今年6月底之前敲定﹐但根據德法兩國目前的提議﹐只有在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批準了關於銀行重組和存款擔保的兩項新銀行法規之後﹐才能就ESM直接救助受困銀行的問題敲定最終協議。
德法兩國在文件中還呼籲加強歐元區治理。文件稱﹐相關舉措可能包括奧朗德最近提出的歐元集團設立全職主席職位﹐以及歐元區領導人更經常地舉行會晤。
兩國再次呼籲加快動用60億歐元的歐盟資金來應對青年失業問題。
德法兩國還稱﹐它們希望編制一些經濟指標來評估歐元區各國的競爭力。文件稱﹐為了執行提高經濟競爭力的措施﹐歐元區國家可以在未來達成契約性的協議﹔為了給各國提供激勵﹐歐元區可以建立相關用途的基金。
William Horobin / Gabriele Steinhau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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